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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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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歌是1977年的,在国内也只有喜欢美国乡村音乐的人才会知道,是老鹰乐队最有名的歌曲之一,刘之一特别喜欢这首歌,其实全文翻译成中文反而不好了,这里面涉及到大麻,小姐等隐晦的暗示,还有拜金的意思,但如果用英语来唱就特别的有韵味,主要是调子好的令人叫绝,刘之一喜欢这个调子,这首歌足足有九分钟,一般歌曲也就五分钟左右,这已经算是很长的特殊的曲子了。

站在窗外的张老师也听到这首歌,这个小子的英语不错啊,竟然能够唱这首歌,龙老师也刚刚从班上经过,看着外面的人多,他才过来看看,结果就听到了刘之一唱的这首歌。

“哇。”无论是教室外还是教室内一片轰响,所有人是真的在赞叹刘之一的演唱,实在太好了,在元旦晚会中听到这么好听的歌曲,教室外面围了好多人,水泄不通,大家都是听了前奏然后围过来听刘之一唱歌的,这下子刘之一在年级出名了,大家都知道有个吉他小王子刘之一。

虽然已经四十多岁的心理年龄,刘之一见到里外都是那么多的人反而不好意思起来,“刘之一,再来一首,刘之一,再来一首。”所有人都起哄,刘之一可没有兴趣在这里开免费的演唱会,演唱两首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,这不是他想要的,摆摆手将吉他放回到讲桌的后面,李蓉也适时上来,“好了,今天元旦晚会完美结束了,大家等待下一次元旦晚会,刘之一会给我们带来更加不一样的歌曲,好不好。”不得不说这李蓉的临场应变能力很不错,教室外的人也散开了,刘之一没有兴趣成为所有人的焦点,在他的心中,最好的生活就是闷声发大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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